《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对4S店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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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堆人生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明天就要正式实施。对于真正受到管理的主体——4S店来说,会有哪些影响呢?


一、改变汽车销售模式

品牌授权的模式一直饱受诟病。新规最大特点之一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

“管理办法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这就为打破品牌垄断、充分市场竞争、创新流通模式创造了条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说。

也就是说,今后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也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胡剑萍指出,新规将让汽车销售实现“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


二、消费者将享受多样化购车服务

新规的另一大特点是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其是选择权和知情权的保护。

管理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

这意味着,消费者将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购买汽车的方式、选择服务网点。“不再需要凡事必去4S店,哪里方便、哪里实惠、哪里服务好就去哪里,这将从实质上使消费更加方便、更加实惠,消费体验将获得大幅提升。”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政策处处长肖荣臣说。


三、经销商不能绑定销售保险、金融、配件等

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其实,这个并非是新规定,但是很多消费者仍然对此缺乏了解,遇到经销商绑定销售保险、金融,救援、增加配件等行为,从而给消费者带来购车成本增加、或者优惠无法兑现等问题时,都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反应和求助。


四、经销商不得随意加价销售

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还明确提出,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五、售后服务内容、配件、价格更透明

新的《办法》中规定,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如实标明配件信息,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明示收费标准、售后服务技术政策、“三包”信息等,甚至还需要明确告知你保养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等。对于售后服务的要求更加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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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好卖车 提出于 2017-10-25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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